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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发疫情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设体温异常者

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日期:2024/04/05 19:18 浏览:

  为统筹做好考务工作和疫情防控,近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点如下:

  1.合理选择考点,一般应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点。发生过疫情的地点,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

  2.设置进出通道,考点根据本考点考生数和时间安排,规划设置缓冲区、核验区和进出通道(包括正常通道和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备用通道)等。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侯检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首次体温检测异常者短时间休息调整使用。

  3.控制考场人员密度,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小于80cm, 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确需组织考试的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cm的间距。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拉大座位间距。集中性考试每个考场人数不超过60人。

  4.做好考场环境清洁消毒,考前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的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和考场内桌椅、设备等高频接触物体,每日至少进行考前、考后两次清洁消毒,张贴已完成消毒标识,消毒后进行通风,实行封闭管理。连续性考试应“一场一消毒”。如无特殊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每科考试结束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5.考点根据需要设立医疗站,配备医护人员和适量的消毒液、口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隔离考场设置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单人单室;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当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7.配备充足防疫用品。各考点需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照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

  8.做好考生考前告知与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考试组织单位应在开考28天前发布考试公告,告知考生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参考附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调整)。

  9.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由考试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报名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设置特殊考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3)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11.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自考前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12.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13.对于考试当天不允许携带手机的,考试组织单位应在准考证打印系统中增加健康码风险等级字段。健康码风险等级数据需对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的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信息接口获取。对接步骤:由考试组织单位所在主管部门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登录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http://59. 206. 202.180:443/share),找到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信息接口后提交服务接口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即可使用接口文档进行系统开发,将调用的健康码风险等级数据在准考证上面显示。 为提高健康码数据准确性,应于考前3天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对于未申领山东省健康码(即健康码接口返回值为空)的考生,应提醒考生打印准考证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提前14天对参与试卷清样领取、印制、运送、保管、整理、分发、收卷、审卷、分数复核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断,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的不得参与试卷管理环节相关工作。工作期间,严格执行所有人员健康状况每日零报告制度。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要开场通风,没有窗户的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保持考场适宜温度和通风。考场启用前一天,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小时。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考场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持适宜的温度。夏季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如使用空调,运行前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管理空调。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

  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组织开展考场疫情防控巡查,督促指导进入考试区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距离。

  考点组织考生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的现象。

  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逐人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 3C的不得进入集体考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入场前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绿码(低风险)的为正常人群,显示黄码(中风险)、红码(高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集体考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提倡有条件的考点为考生提供集体食堂用餐或配餐,佩戴口罩取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实行分时、错峰、单向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加大就餐座位间距,餐桌加装隔板。未加装隔板的,应保持单向就座就餐,间隔1米以上,避免扎推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免洗手消毒液和洗手提示牌。

  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具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无法提供集体用餐的,要加强对考点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集中住所和考点周边宾馆等住宿服务单位的监管。安排的集中住所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个房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严格住所入口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做好居室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通风,一般每天开窗3次,每次不少30分钟。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启动应急处置。

  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留置观察点,为其佩戴-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

  (1)如果确认体温≥37.3C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

  (2)如果确认体温≥37.3C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

  (3)如果确认体温 37.3C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入场核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时,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同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其进行闭环管理,考试结束后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考试组织单位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对评卷点或评卷区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入评卷区域或工作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第一次测量体温≥37.3C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测仍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后续评卷工作。

  评卷场所及设施用品等每日两次消毒,重点对工作区域公共部位表面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保持良好通风,正确使用空调。阅卷过程中,扩大工作人员岗位间距。

  评卷技术服务公司应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扫描、评卷等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做好备用设备、备用人员的安排。

  隔离考场的答案袋拆启、答卷扫描等环节,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工作开始和结束时均要做好手卫生。

  考试组织单位完善考生分数复核办法和程序,减少、分散人员聚集。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采取现场分数复核的场所、场地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为统筹做好考务工作和疫情防控,近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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